报考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考生的准考证将于本周发出,其中:
1、接收信件地址为非我校地址的,准考证已移交邮局,将于本周通过挂号信方式寄出,请在自己网上报名所填写的地址留人方可签收;
2、接收信件地址为我校各学院、班级的,请于本周三后到所写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签领;
3、接收信件地址为我校内住址的一律不寄,请凭有效证件(如身份证等)于本周三自行到我办(石牌校区研究生院楼301室)签领;
4、接收信件地址为“自取”的,请凭有效证件(如身份证等)于本周三后自行到我办(石牌校区研究生院楼301室)签领;
5、至初试(初试日期为2010年1月9日-10日)前半个月(即2009年12月26日)还未收到准考证的考生,请务必于2009年12月28日与我办联系(020-85213863),否则视为已收到准考证。
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全面审查将放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仔细对照国家和我校硕士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自查。如因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而造成的不予录取等一切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12-15